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特色原料药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特色原料药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广泛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特色原料药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88号(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8°01'34.13",东经114°42'47.55"。
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对特色原料药生产中心阿西美辛生产线、阿仑膦酸钠、马来酸氨氯地平生产线、溶剂回收产线及中药生产线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新增主要工艺设备43台(套)。项目建成后,根据市场需求,采用共线产品柔性生产方式,在阿西美辛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吲哚美辛、尼群地平、维生素产能,其中吲哚美辛年最大产能17t/a,尼群地平年最大产能90t/a,维生素BT年最大产能12t/a;在阿仑膦酸钠、马来酸氨氯地平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盐酸雷尼替丁、盐酸氨溴索、硫酸氢氯吡格雷产能,其中盐酸雷尼替丁最大产能35t/a、盐酸氨溴索最大产能35t/a、硫酸氢氯吡格雷最大产能12t/a;对甲苯磺酰氯回收能力200t/a。
3、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车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阿西美辛车间(主要生产维生素BT、尼群地平及吲哚美辛)及马氨车间(主要生产盐酸雷尼替丁、盐酸氨溴索及硫酸氢氯吡格雷)工艺废气处理措施一致。不含氯工艺废气分别经“碱吸收+水吸收+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再经30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工房废气采取车间吸风口微负压收集,利用碱洗+水洗处理后并入有组织排气筒排放。阿西美辛车间、马氨车间废气经各自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各自的30m高排气筒排放。
溶剂回收车间中对甲苯磺酰氯回收工艺含氯有机废气、阿奇霉素含氯有机废气、阿西美辛含氯有机废气以及马氨车间含氯有机废气,采用“深度冷凝+碱吸收+水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的处理方式”处理,不含氯有机废气,采用“碱吸收+水吸收+催化燃烧的处理方式”处理,低浓度水溶性有机废气采取碱吸收+水吸收方式处理,三股废气合并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中药提取车间上料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提取车间工艺废气采用“深度冷凝+碱吸收+水吸收+催化燃烧”处理后,车间工房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后,废气合并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提取车间喷雾干燥废气采用“水幕除尘+水洗塔+低温等离子” 处理后,30m排气筒。
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有组织收集,减少设备及管道的跑、冒、滴、漏,加强工艺操作和设备管理等措施后排放;储罐采用冷凝器冷却,不凝气废气引入罐区尾气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医药制造工业要求,颗粒物、氯化氢、苯系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甲醇、丙酮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医药制造工业要求,三甲胺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排水、车间尾气处理措施废水,以上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ABR1生化+SBR1生化+ ABR2生化+SBR2生化+絮凝沉淀+曝气生物滤池”处理达标后与清净下水制纯水排水一并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排放至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控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污染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李少芳 电话:15393095532
2、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洪浩电话:0311-83033190;邮箱:276757260@qq.com
-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